上司要求共住雙人房被指性騷擾 前女下屬索償6萬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09/03 20:53

最後更新: 2018/09/03 21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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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機會日前代表一名任職私人助理的女子入稟區域法院。 (資料圖片)

平機會日前代表一名任職私人助理的女子入稟區域法院,指其前上司對原告作出性騷擾行為,包括壓在其身上為其調整安全帶,及於工幹時要求與原告同住雙人房等,原告入稟要求前上司及前僱主賠償6萬元,及要求前上司作書面道歉。

原告為任職私人助理的女事主;兩名答辯人則分別為原告的前上司及前僱主。入稟狀中指,首答辯人受聘於次答辯人,任職董事,而原告則於前年3月起擔任前上司的私人助理。原告指,自前年3月起,前上司向她作出一連串性騷擾行為,包括兩人一同乘車出席會議期間,原告問前上司如何調整安全帶時,前上司直接以上半身壓住原告的胸口,並按下原告左大腿旁的按鈕,為其調整安全帶,原告指她當時感到不安及受威脅。

原告又指前上司不時會觸踫其肩膊、背部及腰部,而原告而向前上司表明不歡迎這些行為。前年7月,前上司又於車上問原告曾否進行婚前性行為,更自稱對性開放,暗示原告考慮進行性行為。直至前年9月,原告需與前上司前往福州工幹,前上司問及原告是否願意與他共住一間雙人房,原告認為前上司欲與她發生性行為,因此拒絕。原告其後以Whatsapp向前上司表明不欲隨他出席需過夜的工幹,前上司即指他打算與原告同住一間有兩間獨立睡房的套房,並向原告致歉。

原告認為前上司的行為已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因此入稟要求法庭裁定前上司及前僱主違反上述條例,並要求兩答辯人就原告的感情傷害賠償6萬元,原告又要求前上司以書面作出道歉。